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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(精技建築物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)申請與(助群工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)因跨縣市變更營業地址及分割辦理歇業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3/7/11
發文日期:2023/7/10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123926710號
主旨:貴公司(精技建築物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)申請與(助群工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)因跨縣市變更營業地址及分割辦理歇業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貴公司112年06月15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、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112年06月29日府都建字第1120100422號函及營造業法第21條暨經濟部111年05月31日經授中字第11233315240號函及111年06月13日經授中字第11233337730
號函辦理。
二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精技建築物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。
(二)負責人:方彥能(身分證統一編號:B1215*****)
(三)營業地址:新竹市長安街43號2樓之3。
(四)登記證書字號:綜甲J字第A02575-003號。
三、登記證書綜甲J字第A02575-003號暨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作廢繳銷。
四、營造業法第21條規定:「營造業經撤銷登記、廢止登記或受停業之處分者,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,不得再行承攬工程。但已施工而未完成之工程,得委由營造業符合原登記等級、類別者,繼續施工至竣工為止。」貴公司若有已承攬但未竣工之工程,請依規定辦理。
五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書面資料進行審查,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由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精技建築物安全檢查股份有限公司
副本: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 雲林縣辦事處、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科、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、本府建設處